中醫藥信息標準化建設與發展及其政策建議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于:2018-5-18 閱讀:
2、中醫藥信息標準化建設的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的頒布、《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的出臺,表現了國家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視。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就開始信息分類編碼標準化工作。九十年代至今,我國公布《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中醫基礎理論術語》等中醫藥國家標準,《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等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涉及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等領域。編制印發《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表(試行)》、《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和《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開展《中醫結構化電子病歷功能技術規范》、《中醫藥信息數據元目錄及值域代碼》等標準的研制,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代碼(ICD-11)》傳統醫學部分的編制工作。2015年專門立項研究與制定101項中醫藥信息的基礎標準、數據標準、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初步構建與衛生信息標準相融合的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但是,中醫藥信息標準化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信息標準體系不盡合理,信息標準數量較少,中醫電子病歷、中醫藥健康服務等領域的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缺失,缺乏有效的信息標準宣傳和推廣應用措施,機房建設、信息安全等通用標準未能有效應用,中醫藥信息標準專業人才缺乏,中醫藥信息標準制修訂技術與方法掌握不足。
3、中醫藥信息標準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1)建立和完善“中醫藥信息標準化”相關政策法規
有關部門要及時將中醫藥信息化發展成果以標準的形式固定下來,并且加強信息標準推廣力度,拓寬推廣渠道。一方面要加強對信息標準的宣傳,加強對需要采用標準人員的教育;另一方面,要為信息標準進入教材體系搭建平臺,將教材編寫與標準撰寫頒布納入統一管理。同時,要對信息標準的運用實施納入中醫醫院等級評估體系,切實增強標準的權威性。
(2)研究修訂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表
按照《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以現有的中醫藥信息標準和規范為基礎,強化中醫藥信息標準化建設的頂層設計,構建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適應中醫藥業務發展需求的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研究修訂《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表》,將已制定、在研、擬制修訂的所有中醫藥信息標準按照其內在聯系納入“體系表”,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中醫藥信息標準共同體,用以引領和指導新時代中醫藥信息標準化與信息化工作,發揮信息標準在中醫藥信息化建設與發展中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作用。
(3)開展制定中醫藥信息標準的技術與方法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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