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聯體與醫聯體,“二體”結合天地廣闊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更新于:2017-10-20 閱讀: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用體制機制改革推進醫聯體建設”,完善配套政策,確保10月底前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參加醫聯體建設,并鼓勵民營醫院等社會辦醫療機構及康復、護理等機構參與。
在筆者看來,要吃透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就必須重視源于企業、源于基層的改革和新理念的提出,比如醫聯體和藥聯體。
醫聯體的提出,一是為了適應分級診療,在一個集團(醫聯體)內部根據病人的病情合理分配醫療資源;二是為了適應藥品采購,使藥品集中采購主體從省級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向單家醫院或多家醫院(醫聯體)轉移。
藥聯體的提出,則是為了適應聯采分銷,克服零售藥店規模小這個最基本的弱勢,以聯合以后的大規模采購量換取藥品采購的價格優勢。以實現真正的帶量采購、量價掛鉤、以量定價、量大價低。
應該說,兩個“聯體”的出現和實施,都源于實踐的需要。其中,醫聯體的改革由政府主導,藥聯體的改革,則是企業自主。兩大改革已經起步,方向正確但道路曲折,眾說紛紜。兩個“聯體”之間有沒有結合的可能?如果有,應當如何認識、如何實施?
醫聯體和藥聯體,其性質都不是法人而是法人聯合體。因此,它們在市場活動和與外界交往上,都具有這個性質的特點、優劣。把握好這一條,是醫聯體、藥聯體以及醫聯體和藥聯體結合運作成功的前提與基礎,這里重點談藥聯體如何與醫聯體相結合。筆者認為,應當在五個方面做好兩個“聯體”的結合工作。
藥聯體和醫聯體
這是結合的聯合體層面,要做的工作是戰略性的。
1.規劃 哪些藥品企業參加藥聯體?哪些醫院參加醫聯體?藥聯體及其成員分別做什么事?如何與醫聯體結合?結合要達到什么目的等,應當首先明確。
2.協調 在結合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問題,都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解決。需要聯體成員企業承擔責任和義務的實質性工作,應當事先得到企業法人、醫院法人的認可和授權。
3.布局 藥聯體可以有市一級的,可以有省一級的,也可以打破行政區劃,以內在經濟規律聯合成體。這既要看外部市場形勢,也要看當地政府支持程度,更要看成員企業的需求。地區孰先孰后、規模孰大孰小、結合孰緊孰松,均需科學安排。
4.政策 在藥聯體和醫聯體的結合中,很多情況沒有現成政策的引導和規范。因此,要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工作進程,尋求指導,提出政策建議,保證藥聯體和醫聯體結合的順利進行。
藥品企業和醫療機構
這是結合的法人層面,是結合工作做不做得起來的最重要的層面,要做的工作是決策性的。
1.簽署合同 藥品企業和醫院的所有結合工作、所有權利義務,必須通過雙方法人簽署的合同明確,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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