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零售的六個風口與九大升級方向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更新于:2017-12-15 閱讀:
零售藥店接手基層衛生服務中心,一方面,可以配備醫師、藥師、營養師、美容師、健康管理師,建立和大醫院、專業醫院的業務聯絡,增強自身的服務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實施會員制,建立會員健康管理檔案,對會員提供有針對性的醫藥服務和普遍性的健康服務。將中心建設成為一個社區健康服務平臺。
3.連鎖率和集中度繼續提高
隨著城市的擴大、人員的集中、交通的方便,藥品零售連鎖率還將繼續提高。政府要鼓勵藥品零售企業增加門店數量,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之間的合作聯合,支持藥品批發企業發展藥品零售,以提升藥品零售業的行業集中度。這不單是經營規模擴大的經濟性要求,也是藥品銷售及服務質量的安全性要求。同時,要防止因為政策失誤而導致連鎖門店退出成為單體店、直營門店退出成為加盟店。
4.支持藥聯體和醫聯體的經營合作
藥和醫之間,是一個彼此不能分開的共生體,無藥之醫猶如無米之炊。醫藥分開主要是機制分開,讓處方回歸治病功能,而徹底脫開營利功能。所以,在醫藥機制分開之后,要加強藥和醫在疾病治療與健康保障方面的合作。政府要支持剛剛起步的藥聯體、醫聯體,并支持兩者的各種合作。
5.醫保應當向零售藥店傾斜
醫保定點由審批制改為協議制,體現了國務院寬進嚴管的政策。期望下一步公開醫保相關政策,接受社會監督,以及嚴格對違法違規的懲處。
一是政府公布醫保定點標準和定點規則。藥店據此自查合格之后,向醫保機構申報,醫保機構審查合格,必須簽訂醫保定點協議。如果審查不合格,必須指出不合格之處。如果藥店和醫保機構意見不一,雙方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裁定。定點以后,如果藥店和醫保機構任一方違反定點規則,應當按照定點規則處理。意見不一的,也可以申請政府部門裁定。
二是統一醫保支付政策。醫保作為社會保障,支付藥費政策應該是統一的、公開的,不應對醫院售藥和藥店售藥有所區別。為了實現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鼓勵病人到基層醫院看病,醫保支付對高等級醫院和基層醫院實行差別報銷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醫保限制對藥店售藥報銷,則是不合理的逆向調整。建議醫保藥品的報銷范圍、報銷比例、報銷手續、報銷經費來源(當年經費和上年積存經費),藥店至少應當與最基層的醫療機構一致。為了體現醫藥分開,鼓勵病人到藥店買藥,如果對藥店更為優惠傾斜,也是說得通的。
6.融入互聯網,發展新零售
當前電子商務在商業流通領域異軍突起,很多人工環節已經被電腦取代。新電商經濟的特點是超越平臺和公司,超越線上和線下,超越地域和族群,以互聯網為手段,以云計算和大數據為依托,以滿足需求為目標,以供給側改革為內容,以中小企業為發展重點,新創建一個不斷強大的商業流通王國。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