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印發: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
作者: 來源: 更新于:2021-10-6 閱讀:
提高醫藥產品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創新發展,加快新藥好藥上市,促進群眾急需的新藥和醫療器械研發使用。穩步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分步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制度,拓展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領域的銜接應用。嚴格藥品監管,有序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健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體系,加大對原料藥壟斷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逐步建立中標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保障集中采購藥品供應。支持藥店連鎖化、專業化、數字化發展,更好發揮藥店獨特優勢和藥師作用。依托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支持電子處方流轉。
強化協商共治機制。健全醫療保障部門、參保人代表、醫院協會、醫師協會、藥師協會、護理學會、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等參加的協商機制,構建多方利益協調的新格局,推動政策制定更加精準高效。
五、構筑堅實的醫療保障服務支撐體系
聚焦群眾就醫和醫保需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著力健全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提升醫療保障基礎支撐能力,不斷增強服務效能。
(十四)健全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
加強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的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和稽核監管標準體系。統一經辦規程,規范服務標識、窗口設置、服務事項、服務流程、服務時限,推進標準化窗口和示范點建設。建立覆蓋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依托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加強醫療保障經辦力量,大力推進服務下沉。在經辦力量配置不足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補齊基層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能力配置短板。加強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機構內控機制建設,落實協議管理、費用監控、稽查審核責任。建立績效評價、考核激勵、風險防范機制,提高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和效率。
提升服務質量。堅持傳統服務方式和新型服務方式“兩條腿”走路,為參保群眾提供優質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健全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實現醫療保障熱線服務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相銜接,探索實施“視頻辦”。建立健全跨區域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協作機制,推進高頻醫療保障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落地實施。健全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制定與醫療保障發展相適應的政務服務評價標準體系和評價結果應用管理辦法。
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加強國家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建設,實現全國統一的異地就醫備案,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逐步實現住院、門診費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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